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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申报2024年中国科协学术助理试点(第二批)的通知

2024-09-30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组织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2024年中国科协组织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年中国科协学术助理试点(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科协学术助理试点(第二批)

1.申请经费开展试点

主要内容:充分发挥科协“一体两翼”学术与组织资源优势,试点单位统筹谋划,广泛宣传动员,招募不少于10名本地高校毕业生分别到学术期刊、科普场馆、科技社团、基层科协等岗位并指导其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服务协议,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帮扶,呵护其学术初愿,为期刊建设、科学普及、学术交流培育后备力量。通过试点总结工作经验,为后续工作推广奠定基础。

成果要求:

1.省级科协牵头组建专项工作机制,并形成试点工作方案。

2.从本地科技类场馆、学会、期刊编辑部、基层组织等单位遴选确定若干试点工作岗位,岗位服务地须在境内,形成岗位清单。

3.面向本地区高校广泛宣传,完成不少于10名毕业生的招募上岗。指导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服务协议,日常加强支援跟踪。

4.组织包括项目解读、推进、总结在内的不少于3次研讨交流活动。

5.全面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形成不少于5000字的总结报告1份,重点围绕岗位遴选、服务协议拟定、宣传动员办法、学生参与情况、服务效果、工作机制探索以及意见建议等。

申报对象及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科协所属具备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资质的直属单位、省级学会或相关单位,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申报时须提供所在省级科协推荐意见。

立项数量:2个。

经费额度:每个项目金额不超过50万元。鼓励地方配套相关经费支持。

项目周期: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2.经费自筹开展试点

主要内容:充分发挥科协“一体两翼”学术与组织资源优势,试点单位统筹谋划,广泛宣传动员,招募不少于3名本地高校毕业生分别到学术期刊、科普场馆、科技社团、基层科协等岗位并指导其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服务协议,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帮扶,呵护其学术初愿,为期刊建设、科学普及、学术交流培育后备力量。通过试点总结工作经验,为后续工作推广奠定基础。

成果要求:

1.组建专项工作机制,并形成试点工作方案。

2.从本地科技类场馆、学会、期刊编辑部、基层组织等单位遴选确定若干试点工作岗位,岗位服务地须在境内,形成岗位清单。

3.面向本地区高校广泛宣传,完成不少于3名毕业生的招募上岗。指导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服务协议,日常加强支援跟踪。

4.全面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1份。

申报对象及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科协、各级学会、科协系统事业单位和所属企业等,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立项数量:不超过2个。

项目周期: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经费开展试点工作的,不接受行政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申报,申报时须提供所在地省级科协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经费自筹开展试点工作的,无申报单位性质要求,不需要省级科协推荐意见。

2.项目负责人应能切实担负责任,全程主持项目工作及项目开题、中期考核、结项验收等重要环节。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和组织开展课题研究(项目执行)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执行)。

4.申请经费开展试点工作的申报单位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规定的相关资质。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权威影响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5.申报单位应明确承诺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开展项目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有关项目的。

三、申报方法

1.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资格文件》(见附件1)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在申报书内无法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需要通过图文视频等形式补充说明情况的,可录制项目申报介绍视频。

2.项目说明。2024年9月29日14:30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项目解读会(腾讯会议:936-774-522),欢迎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参会,过期不候。

3.申报单位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报送。请将《资格文件》《项目申报书》word文件和盖章PDF文件电子版报送至zhoujing15@cgci.gt.cn邮箱,文件名一般为“申报单位+负责人+项目名称”。

4.请将《项目申报书》一式6份(盖章版)、《资格文件》一式2份(盖章版)和存储有电子版《项目申报书》《资格文件》以及项目申报介绍视频(非必须、自愿补充)的U盘注明申报单位及项目名称一起邮寄至指定地址。申报材料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5.接收申报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17:00,以纸质文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接收人:周婧、马雨洋,联系方式:010-81168502、81168572。

6.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对申报单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评审标准(见附件3)进行集体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工作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委托约定认真开展研究和建设工作,积极创造实施本项目的工作条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研究过程中如出现约定以外的情况,应第一时间联系沟通,双方商定后方可按照实际情况调整。

2.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按时提交项目成果要求,产出真实效益。

3.项目承担单位一般应按项目实施计划完成项目任务并提交结题申请报告,按照约定配合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和后续收尾等工作。

4.项目承担单位形成的该项目研究成果归中国科协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公开发表或用于其他用途。

五、其他

1.材料接收

联系人:周婧、马雨洋

联系电话:010-81168502、81168572

邮箱:zhoujing15@cgci.gt.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一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2.业务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8571890、68532858

附件1:资格文件.docx

附件2: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评审标准.docx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2024年9月24日